8月14日,市政府办印发《榆林市打造氢能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修订)》,在支持绿氢制备、工业副产氢提纯、工业和交通用氢示范、氢能装备制造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转化、管道输氢示范等方面更具针对性,推动榆林氢能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
新政策共21条,从8个方面提出了全方位的支持政策,力求彻底打通榆林氢能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
一是支持氢气制备。对采用先进技术的绿氢制备项目,按照固投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按照绿氢销售量给予20元/公斤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工业副产氢提纯项目给予固投的20%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二是支持氢能在化工等非交通领域示范应用。支持现代煤化工企业通过“煤化工+绿氢”一体化发展,给予碳排放和能耗政策倾斜。加快推动氢能在化工替代、储能调峰、建筑供能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对开展示范应用的企业,按照项目固投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是支持氢能在交通领域应用。对一次性购置10辆(含)以上氢燃料电池货车,按照车辆购置金额的40%给予轻中小型货车、重型货车分别不超过每台30万元、60万元的补贴。对购置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按照车辆购置金额的4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氢气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20元/公斤的加氢站,给予每公斤15元、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四是支持氢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制造、氢能制储运、检验检测等装备制造及配套服务项目,按照固投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五是支持技术创新。对在榆林市内单独或联合建设氢能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氢能产业院士工作站,新获批的国家级工程中心等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企业或研发机构,给予研究团队100万元的奖励。
六是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对管道输氢项目,按照固投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2024至2025年先行先试期,企业建设加氢站不需布点规划,市发改委研究同意后按照榆林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手续。
七是加强组织保障。明确每年设立3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八是其他事项。明确各县市区(园区)可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来源:榆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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