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河北衡水春晟新能源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为衡水春晟新能源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获取批复意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工程、调试和性能保证(设备调试、设备监造、设备培训、性能试验、试运行、24个月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配合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及相关协调、手续办理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并负责采购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30:00。
附招标文件:
衡水春晟新能源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春晟新能源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武数政备字[2024]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春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春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武邑镇石家庄村北建设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1座,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升压站包括220千伏配电装置及配套设备、站用电系统、综合楼、配电楼等)。本工程需配套新建220kV送出电力线路1回,线路长度约16km,本线路从本工程220千伏升压站出线,拟接至金寺220kV 变电站。主要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场区、220kV升压站、对侧站扩建间隔等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控综合室、站用交流配电室、SVG室、35kV开关柜室、储能站用变压器室、综合水泵房等,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衡水春晟新能源2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包括:接入系统报告和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及获取批复意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货、安装工程、调试和性能保证(设备调试、设备监造、设备培训、性能试验、试运行、24个月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配合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工程质量保修及相关协调、手续办理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内容,并负责采购本合同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要求。2.4工期要求:4个月。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须满足)。
3.1.2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储能项目EPC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1.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不曾在储能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储能工程合同被解除。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高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储能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设计项目经理的业绩。
3.1.6其他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能在本项目履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30 09:00至2024-09-0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资格后审方式,“远程异地、双盲”形式评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旭洁,联系电话:0311-6905200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春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18-2022352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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