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大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大连市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办法指出:
支持能核心零部件、关键装备和整机(车)开发
(一)支持范围:围绕氢燃料电池汽车、船舶、机车、分布式电站等重点发展方向,用于开发新一代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关键装备,用于改进集成关键装备小型化、模块化、轻量化和性能提升以及研发制造氢能整机(车)的研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研发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研发相关经费支出。
(二)支持标准: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项目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支持氢能产业重大制造投资项目建设
(一)支持范围: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氢能产业链上下游重大制造投资项目。
(二)支持标准:项目建成投产且通过验收后,按照不超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政策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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