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家电投发布沈阳能投中电朝阳250兆瓦智慧风储一体化世纪新能源网项目50MW/100MW储能设施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辽宁沈阳,拟建设 50MW/100MWh的储能装置。
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10MW/20MWh容量及以上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沈阳能投中电朝阳250兆瓦智慧风储一体化世纪新能源网项目50MW/100MW储能设施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本项目为中电朝阳250兆瓦智慧风储一体化项目配套储能工程,拟建设50MW/100MWh的储能装置,接入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中电朝阳250兆瓦智慧风储一体化世纪新能源网项目220kV陈杖子升压站。
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建模、调试、试验(含交接试验、抽检、储能性能试验)、检查、项目概算编制、场地清障等,全站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及相关手续办理(含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进站道路、站内道路、进站道路路灯、站内路灯(含杆
灯)、照明、围墙(含基础)、排水、围栏设计、采购与施工、设备及安全标示牌的制作与安装、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电投和中国电力达标投产和竣工验收的要求,争创国家优质工程;上述项目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专项验收[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满足辽宁省质检中心站、朝阳县住建局质检站、中国电力档案验收要求)、职业健康三同时、达标投产验收等]、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等保测评、二次安防、安全评估、并网前技术监督、所有性能测试[包括但不限于AGC/AVC系统性能测试、一次调频性能测试、防孤岛保护特性能力测试、GB/T 36548-2024《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测试规程》要求的测试等]、升压站及储能站所有设备保护定值计算、校核和修改(含计算书)、短路电流计算、热稳定校验、系统联调、电网联调、并网性能检测、二次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与电网公司进行联调工作、省调及地调通信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以及由于储能系统接入,而引起的对发包人已有设备或系统进行调试、改造、扩容和升级等(含第三方服务)工作等,以上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完成本项目的专项验收(环保、水保、质检、安全验收、档案验收、职业健康等三同时、达标投产验收等)、四遥功能调试(遥测、遥控、遥调、遥信)、项目整套视频监控系统调试,上述项目涉及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生产准备工器具、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除工程竣工验收之外还包括电力公司验收检查以及国家电投达标投产验收,上述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还包括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包括植被恢复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包括施工供水和生产运营用水的设计和施工,涉网部分申请协调(并网后涉网试验满足GB/T 19963.1、GB/T 36547、GB/T 36548要求),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承包人负责。
分界:永久用地征地由发包人负责;其他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站建设、升压站相关改造、储能站至升压站间互连、储能站进站道路等均属于承包人责任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工期要求
60天
3.投标人资格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若投标人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1个10MW/20MWh容量及以上储能项目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B证及以上资格,近3年担任过至少1个单体10MW及以上储能工程建设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管理证件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具有至少1个单体10MW及以上储能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基本资格要求
【基本资质要求】-EPC类7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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