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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7年2.3GW!江苏镇江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2024-12-05 镇江市发改委3030
核心提示:鼓励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

11月29日,江苏镇江发改委就《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发展目标指出,到2027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约230万千瓦。其中电网侧储能方面,到2025年,全市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力争达到20万千瓦左右,到2027年力争达到40万千瓦左右。

用户侧储能方面,鼓励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网等因地制宜建设用户侧储能,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支持公用事业、精密制造等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或用电量大的电力用户,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充电设施生产运营商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光储充换”等技术研发,推动车载电池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鼓励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通过大规模分散小微主体聚合,发挥负荷削峰填谷作用,参与需求侧响应。

推进具备相应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独立储能可视同电力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视同发电企业在高峰时段向电网送电,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

任务清单表示,推进润州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鑫华储能电站、镇江经开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中盛储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推进句容华阳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纳入省电力规划并开工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意见

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及氢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我委牵头编制了《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邮箱:zjjwnyc@126.com,电话:0511-80902126。

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送审稿)

为加快新型储能及氢能示范应用和规模化发展,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4-203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按照“规划先行,协同布局;创新引领,示范带动;需求牵引、市场主导;立足安全,绿色发展”的原则,积极接轨国家和江苏省关于支持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推动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到2027年,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力争达到约230万千瓦,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新型储能及氢能关键装备技术研发、多元场景应用实现突破。

二、推进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集群式发展

1.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加快句容仑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确保2025年底前并网投运。有序推进句容石砀山、武岐山,韦岗青山湖、永兴坝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研究工作。探索“1+N”综合开发模式,积极引进多元投资主体,通过抽水蓄能电站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旅游产业导入、地下空间利用等,实现修复生态环境、培育壮大产业、提升发展层次的综合效益,打造江苏省抽水蓄能电站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句容市、丹徒区、润州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开发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及应用。

充分利用盐穴和废弃矿山等新型地下空间资源禀赋优势,加快丹徒荣炳盐穴储气、储氦、储氢和空气压缩储能等项目谋划研究,积极争取纳入省级规划,因地制宜推进项目建设,构建以储气、储能为主,其他业态为辅的“多能并储、多元利用”格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丹徒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3.重点推进电网侧储能发展。

根据全市新能源项目推进情况和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需求,合理确定储能区域布局和规模,重点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调峰调频困难和电压支撵能力不足的电网枢纽站点等布局储能设施。到2025年,全市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模力争达到20万千瓦左右,有效增强电网系统调节能力。到2027年力争达到40万千瓦左右,有力促进绿电就近就地消纳,提升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4.因地制宜推进用户侧储能发展。

鼓励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公路服务区等终端用户,以及具备条件的农村用户,依托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增量配网等因地制宜建设用户侧储能,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支持公用事业、精密制造等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或用电量大的电力用户,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充电设施生产运营商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电、V2G(车辆对电网)、“光储充换”等技术研发,推动车载电池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电动船舶“岸电+储能”一体化新模式,前瞻布局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释放绿色航运产业中潜在的新型储能潜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协调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

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和经济性等因素,因地制宜在世纪新能源网、光伏场站内部配建新型储能设施,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原则均应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时长2个小时),鼓励业主单位通过租赁模式获取储能配置。鼓励存量新能源项目增配或购买新型储能调峰能力,提高存量新能源电站的系统友好性,增强系统对新能源电力的接纳能力。鼓励燃煤电厂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提升常规电源调频性能和运行特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高绿电应用水平。

积极推进绿电进镇江、进园区、进企业“三进”工程,建设绿电绿证服务中心,争取更高比例、更大范围、更多形势的绿电供给。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建设,将临近的光伏、世纪新能源网就近、就低接入园区电网,创新构建高比例的绿电专变、绿电专线。探索建立“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机制,逐步推进新能源项目配建新型储能,提高绿电上网能力。支持企业用户建设“微电网+储能”,提高绿电消纳水平。新型储能项目的充放电损耗电量不纳入地区能耗强度考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打造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

7.加快新型储能产业多元化发展。

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对新型储能的需求,构建多元新型储能技术共同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现阶段技术较为成熟的锂离子储能电池产品规模化发展,补强产业链上中游锂电新材料和装备制造环节;积极支持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其他电化学储能关键技术试点示范。战略布局新型储能前沿领域,积极招引和培育超导、超级电容、固态锂离子电池等储能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开展相关科技攻关、产品研发和项目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培育特色新型储能产业园。

依托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协同扬中市、丹徒区、镇江高新区等地区中游储能系统集成和电力装备企业,联动高等级新型储能技术平台的产学研转化,积极培育打造特色新型储能产业园区。以电化学储能上中游储能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及关键核心部件研发制造为重点,加速产业规模提升,以点带面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百亿级新型储能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布局。

以镇江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为核心,鼓励引育工业副产氢纯化、高压气态储运、液氢储运、固态储氢等装备企业落地。针对海上世纪新能源网制氢、海水制氢等未来发展路线,助力海工装备企业延链发展,对接前沿技术机构,探索多元制氢链条发展。依托新能源汽车及船舶装备制造产业基础及发电、化工、钢铁等领域试点示范,积极布局氢燃料电池、氢内燃机、富氢高炉等核心技术及装备制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探索构建氢能多元应用生态。

以港口货运、高速物流为主线,探索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试点,逐步推进港口港作拖船、供水船、引航船、消防船等氢动力替代,扩大内河船舶氢燃料电池应用规模。探索实施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政府公务车、出租车等多类型交通应用场景渗透。依托重点化工、钢铁企业,开展化工绿氢替代、高炉富氢试点示范。加速氢电协同融合发展,重点布局燃煤热电企业升级改造,通过绿氢合成绿氨与煤炭掺烧降低碳排放,扩大氢能在发电领域应用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新型储能及氢能技术创新生态

11.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

探索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多类型高性能电化学储能电池、新型机械储能装备、储热技术关键材料等领域推动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开展新型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等电化学储能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和电解液等上游新型原材料的技术攻关。加快压缩空气、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和集成优化设计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创新主体“引培行动”。

围绕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领域,加强本土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瞄准国内外前沿科技集聚城市,着力引进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企业矩阵。(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

依托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高校资源,充分发挥镇江市动力电池与储能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高效储能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单位带动作用,搭建新型储能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储能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鼓励高校围绕新型储能、氢能相关领域申报省级及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提升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自主研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市场化机制

14.探索新型储能商业发展模式。

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开展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等创新商业模式的应用示范。鼓励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用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鼓励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通过大规模分散小微主体聚合,发挥负荷削峰填谷作用,参与需求侧响应,创新源荷双向互动模式。鼓励虚拟电厂等聚合技术应用示范,提升用能灵活性。结合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的跨界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支持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推动新型储能以独立电站、储能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多种形式参与辅助服务,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推进具备相应条件的独立新型储能作为新型市场主体参与中长期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独立储能可视同电力用户在低谷时段充电,视同发电企业在高峰时段向电网送电,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6.加强组织领导保障。

建立健全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地区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强化政策统筹、资金统筹和场景统筹,形成支持镇江新型储能和氢能产业发展合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资金要素支持。

对新型储能和氢能项目,依法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生产首台套装备、实施智能化绿色化项目改造等,分类予以资金支持。促进金融机构与新型储能和氢能项目融资对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加大对新型储能和氢能项目的贷款扶持力度。鼓励联合社会资本,设立新型储能和氢能产业基金,支持场景示范建设、企业增资扩产、创新平台建设、产业人才引培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镇江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建设专业人才队伍。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引才、聚才、用才的优势,紧扣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人才需求,组织开展“招才引智”镇江日、名城名校携手行等校园招聘活动,引导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引进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高校院所完善新型储能及氢能技术专业学科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跨学科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壮大高素质、专业化新型储能及氢能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重点任务清单(2025-2027年)

附件

镇江市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重点任务清单(2025-2027年)

一、推进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集群式发展

1.推进句容仑山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2025年底前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并网。(责任单位:句容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推进石砀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5年完成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句容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综合考虑青山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地质、水文、环境、技术和经济等因素,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加快推进船山矿矿权置换等工作。力争2027年底前完成青山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具备开工条件。(责任单位:润州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开展句容下蜀、韦岗永兴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研究,力争纳入“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句容市、润州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利用现有丹徒荣炳盐穴资源,因地制宜谋划盐穴储气和压缩空气储能项目,争取将相关项目纳入省级规划。(责任单位:丹徒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

6.推进润州区5万千瓦/10万千瓦时鑫华储能电站、镇江经开区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中盛储能电站项目建成投产。(责任单位:润州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市供电公司)

7.推进句容华阳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建设,确保2025年纳入省电力规划并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句容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8.根据《镇江市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方案(2023-2027年》,开展丹阳市、扬中市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布局研究及投资主体优选工作。(责任单位:丹阳市、扬中市人民政府,市供电公司)

9.推进江苏扬州~镇江直流输电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应用“嵌入式”直流、“交改直”技术,提升我市绿电输送能力。(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三、培育打造新型储能及氢能产业

10.全力推进全产业链条强链、延链、补链,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在内的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产业上下游企业招引,力争每年签约项目10个。(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11.开展特色新型储能产业园区建设,优选1家试点园区,以电化学储能上中游储能电池、储能系统集成及关键核心部件研发制造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新型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构建新型储能及氢能技术创新生态

12.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引导骨干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创新联合体建设。深化产学研深度合作,通过举办高校院所走进镇江产学研合作大会、储能重点企业走进驻镇高校等活动,推动校企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13.发挥镇江市企业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引导资金项目引导作用,搜集、整理新型储能领域重大技术需求不少于3项,帮助企业面向全社会征集技术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4.支持高校、企业开展新型储能领域前沿技术研发,推荐江苏大学等在镇高校、储能领域优势龙头企业申报省双碳及前沿技术研发计划专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5.实施市产业前瞻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计划,支持驻镇高校和相关企业开展新一代长时储能关键技术、高密度固态储氢材料及规模化制备技术等新型储能与氢能产业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6.加快储能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市“双碳”类重大科技专项,围绕新型世纪新能源网机组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发电、低成本高效光伏电池等可再生能源技术领域,支持企业自我或者引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市场化机制

17.探索建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推进试点运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18.探索建立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聚合交易机制,鼓励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智能用电设施等用户侧分散式储能设施的聚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19.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园区试点建设,优选1家试点园区。试点建设完成后,在全市总结推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

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20.建立促进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协调解决新型储能及氢能发展遇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1.组织政银企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和审批流程,探索开发新型储能及氢能领域信用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镇江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2.通过“政协校企”合作创新模式,依托江苏大学和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新能源、电力、储能等相关行业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全产业链、创新型、复合型、技能型储能工程师培养。(责任单位:市人才办)

23.紧扣新型储能产业人才需求,组织开展“招才引智”镇江日、名城名校携手行等校园招聘活动,为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举办成熟人才揭榜对接洽谈会,引导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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