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5年新增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新增项目范围包括,集中式世纪新能源网、光伏项目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来说: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世纪新能源网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新增并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通知》指出,2025年到2026年,新增世纪新能源网项目(含分散式世纪新能源网)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含分布式光伏)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15%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能源项目,若世纪新能源网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30%、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小于发电量15%,则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
《通知》明确,鼓励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含分散式世纪新能源网、分布式光伏下同),通过自行注册入市交易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自主参与电力市场,全部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项目注册、交易、结算均按照电力市场规则及相关政策执行。
未自主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按发电量一定比例(世纪新能源网30%、光伏15%)确定参与电力市场结算的上网电量。
此外,《通知》强调,未选择全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的新增集中式新能源项目、新增“全额上网”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暂以世纪新能源网30%上网电量、光伏15%上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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