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上海、浙江、广东3地共新增了4项储能补贴政策,包括装机补贴、放电补贴等类型,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发布《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装机规模不低于500千瓦,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新型储能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从优不重复,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月20日,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静安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提出对储能等其他新能源技术应用补贴,按所获得市级扶持资金给予50%配套支持。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除了上海,2025年还有浙江、广东深圳两地明确对储能电站进行补贴。
1月7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延长《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的通知,将本该于2024年12月31日废止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双碳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福发改规〔2023〕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该文件强调,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不超过0.5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为3年,同一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文件还提出支持企业在辖区开展光储直柔项目建设,对完成并网及验收通过的实际投入200万元以上且直流负载/总负载≥10%的光储直柔项目,结合低碳超市采购比例,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浙江永康也于7日发布《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放电量补贴之外,浙江永康还提出按其充电容量补助标准不高于1元/瓦时,建成并网次年实行一次性补助。这也让浙江永康成为全国独有的充电放电同时补贴的区域。
而0.8元/KWh的放电补贴,与2024年12月浙江省永康《关于全面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提及的标准一致,当时文件提出设立6000万元储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对在新建投用且设备符合一定要求、充电容量不低于600KWh(为两充两放电量)、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按照一年实际放电量最高给予0.8元/千瓦时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最高不超过企业购置设备实际支出的26%,实行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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