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下达的资金用于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2022年度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预拨、第三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拨付以及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
根据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汇总表,补贴总额超135亿元。
其中,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作为重点支持领域,第三年度奖励资金234282万元。
根据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涉及地区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宁夏10个城市。
全文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25〕7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
上述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项目名称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代码为“10000015Z155110010003”。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关省(区、市)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及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并对照你省(区、市)绩效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2.2022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汇总表
3.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汇总表
4.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第三年度奖励资金汇总表
5.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预拨奖励资金汇总表
6.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新能源汽车)
7.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燃料电池汽车)
8.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县域补短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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