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1日,中利科技(002309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与招商新能源控股签订光伏电站开发及收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在中利腾晖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已签署的三年内合作开发及收购1GW光伏电站协议的基础上(详见公告2012-019),就首期位于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300MW光伏电站进行开发及收购。
合同摘要:
1)收购方式:甲方在青海、甘肃、新疆等省区开发建设光伏电站,由甲方在项目当地注册项目公司,电站并网发电及验收后乙方收购项目公司股权。
2)甲方负责申报光伏电站项目,并对项目进行建设期融资,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及并网
事宜,乙方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助推进。
3)电站交付时间:在2013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分批交付300MW光伏电站,并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4)付款方式:电站产权交割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电站总价的70%,电站交付半年内,支付到总价的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在交付一年内付清。
5)违约条款:甲方确保电站的装机容量及输出电量,如未达到甲乙约定数量,由甲方增加装机容量补足,增加装机容量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建成电站并网发电验收后,且确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前提下,如乙方不予收购本协议约定的光伏电站,乙方应支付甲方电站销售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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