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公布了始于2012年7月1日的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启动一个月来的情况。
报告显示,可再生能源的合计认定总数为3万3695件,合计输出功率达到了56万6853kW(约0.57GW)。
增加的可再生能源详情如下:光伏发电为3.3686万件,占99.97%。其输出功率总计为44.4638万kW(约0.44GW),占78.4%。风力发电方面,20kW以上的认定了6件,输出功率合计为12.2万kW。水力发电方面,20kW以上、200kW以下的认定了3件,输出功率合计为214kW。200kW以上的水力发电、地热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尚未有认定的实例。
分地区来看光伏发电,九州最多,输出功率合计为14.2186万kW。其次是关东11.2293万kW。九州的特点是百万瓦级太阳能(1000kW/1MW以上)较多。而关东地区的特点是10kW以下的小型系统较多。东北、中部和冲绳尚未出现百万瓦级太阳能的认定案例。
认定≠开始发电
在6月之前已经售电,并已经适用剩余收购制度的发电系统,不属于新制度的认定对象。另外,此次接受认定的发电系统目前并不一定已经实际设置或者投入运转。这是因为,新制度的手续分为四个阶段:(1)发电系统的设置者与电力公司的事先协商;(2)向经济产业局提出申请接受认定;(3)以该认定为基础与电力公司签约;(4)实际设置设备开始售电。此次的认定状况是第(2)阶段的统计结果。
据资源能源厅介绍,新制度所保证的42日元/kWh(10kW以上、20年)收购价格,仅提供给(3)与电力公司签约后的系统。(记者:野泽 哲生,《日经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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