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今日发表声明,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的双反裁决表示反对。根据USITC的终裁结果,商务部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征收的反倾销关税在18.32%到249.96%之间,反补贴关税在15.24%到15.97%之间。
不过根据USTIC的投票结果,双反关税将不会向前回溯,征税期从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公布日开始计算。
“作为一家客户遍及50多个国家的全球化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一贯在全球奉行公平贸易原则,”阿特斯首席执行官瞿晓铧表示,“美国对华出口总额在过去8年中增长了近400%,而根据美国2012年太阳能就业统计数据,美国太阳能产业在50个州共拥有从业人员120000多人,较去年增长13.2%。中美互为对方的重要贸易伙伴,利益休戚相关。在之前的案例中,若某国的产品被征收贸易保护主义关税,结果会引起从其他国家替代进口产品的增加和美国相关就业岗位的减少。保护主义关税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我们期待双方政府通过对华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阿特斯太阳能不认同USITC终裁结果,重申公司始终奉行公平贸易原则。受美国双反终裁影响,阿特斯将采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生产的电池以满足美国客户增长的需求。阿特斯将向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太阳能产品,并不断追求更低的太阳能发电成本,以期让更多的家庭和公司用上廉价的太阳能,较少我们对化石能源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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