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5.98 -0.50% 资金 研报]"或"公司")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实施20MW(三期)光伏并网电站项目。为该项目的顺利建设及青海蓓翔的正常运营,青海蓓翔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及201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为保证战略投资项目太阳能电站的顺利建设,青海蓓翔拟追加6000万元的项目贷款申请额度,总计向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2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预计10年,公司为青海蓓翔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近日,接青海蓓翔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同意为青海蓓翔三期20MW光伏并网项目提供15000万元,期限为15年(含宽限期一年)的长期项目贷款。
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56290万元(不包括本次的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46290万元,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南通爱康太阳能器材有限公司担保2208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421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担保4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担保16000万元。为无关联第三方苏州盛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担保总额累计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40.56%。若包含本次担保且本次担保全部实际发生,则累计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37%。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