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3日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康科技"或"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青海蓓翔太阳能电站投资进展公告》: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收到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青发改函【2013】233号文"关于同意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共和三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同意青海蓓翔四期20MW(内部编号四期)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接到通知后,青海蓓翔将组织对该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土地预审、环评、建设保证金缴纳等前期准备工作。
2013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青海蓓翔投资约20064万元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建设四期20MW的太阳能电站,详见2013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青海蓓翔四期20MW太阳能电站投资的公告》。
日前,公司接到青海蓓翔通知,项目前期工作已经结束,并正式获得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青海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和三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发改能源【2013】1120号),同意建设共和三期2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根据该批复,目前青海蓓翔正在积极筹备项目的开工建设。该项目力争在2013年底具备并网条件。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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