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偏远无电地区地处高寒,且均为藏区,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经济发展严重滞后。长期以来,因无电、缺电,广大群众用能单一,基本以蓄粪和薪柴为主要能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牧民群众对电力需求十分迫切。
为改善无电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青海省及时把握国家对太阳能光伏产业的扶持政策,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部无电人口用上电的要求,为全面解决青海省无电地区用电问题,自2009年以来,在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共同组织实施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4年来,青海省共组织申报项目61项,国家立项24项,总装机容量89兆瓦。截至目前,获得中央财政建设补助资金合计137383万元,涉及光伏电站、户用电源、通讯基站和光伏提水灌溉等项目,基本解决了青海省无电地区农牧民基本生活用电问题,实施效果显著。据统计,全省共实施93座光伏电站、109811套户用电源、352座通讯基站和264套光伏提水系统,装机容量分别为59.7兆瓦、19.8兆瓦、2.9兆瓦和6.6兆瓦。已在玉树州实施光伏电站24.075MW,户用电源系统36980套,解决8万户农牧民用电。其中,应用先进的双向变流器技术和锂离子电池,在玉树县、称多县、曲麻莱县、治多县和杂多县分别实施装机容量2MW、8.37MW、7.21MW、2.4MW和3.87 MW的微网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各1座,实施装机容量1.34MW的离网光伏电站33座。果洛州已实施51座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2.27MW,38534套户用电源。其中2012年建成31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4620 kWp ,32000套100w户用电源;2013年建成20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7650 kWp, 6543套320w户用电源,项目的建成可全部解决果洛州无电地区各事业单位、学校、农户及部分寺院的用电问题。实施电信通讯基站352座,弥补了果洛州和玉树州乡级以上电信基站通讯信号不足的局面。 海南州和黄南州分别实施15706套和14524套户用电源系统,基本做到了全州无电地区农牧民用电全覆盖;同时海南州实施了青海省唯一一座金太阳项目支持的5MW并网光伏电站,其中包括2MW双轴跟踪系统、2MW单周跟踪系统、1MW固定支架系统。海西州实施太阳能光伏提水系统264套,预计可覆盖灌溉农田10万亩,有效解决了无电地区生产生活用电;另外在天峻县在建2座光伏电站,装机容量842.8 kWp,1750套300 w户用电源,并建成51座人畜饮水机井,在解决当地居民生活用电的同时解决了人畜饮水问题,效果显著。海北州祁连县已实施2308套200w户用电源,目前正在建设2座光伏电站, 装机容量4087 kWp。西宁市已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实施431千瓦用户侧并网光伏电站,在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实施300千瓦用户侧并网光伏电站,年发电量约188万千瓦时。
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是促进国家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中央财政于2009年开始,从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光伏发电技术在各类领域的示范应用及关键技术产业化。该工程由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并制定了《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397号)和《金太阳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1]109 号)。青海省拥有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荒漠化土地,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优势明显,国家在青海省实施无电地区居民生活用电工程,对完成十二五时期全面解决青海省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对减少森林砍伐量,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水土保持现状,巩固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果具有积极意义,对维护青海藏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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