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金昌市国家级低碳试点工作9日正式启动。
为建立国内碳排放交易市场,推动运用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批准同意北京市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目前,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将于2016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我省为推动资源环境领域改革,加快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14年12月省发改委批准同意金昌市、酒泉市先期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为全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探索经验。做好政策制度设计、摸清企业排放家底是开展碳排放交易的关键所在。试点期间,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将协助金昌市重点做好碳排放交易试点实施方案制定、企业历史碳排放信息报送与核查、排放总量设定、配额分配、配额交易、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宣传培训等工作,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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