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光伏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太阳电池 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一 种新型发电系统。太阳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太阳能光伏发 电是技术成熟、产业化程度高的太阳能利用方式,具有广阔的 发展前景。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是我省优化能源结构、落实节能 减排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带动光伏产业发展 的有效途径。
近来年,随着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在国家一系 列扶持政策的推动下,巢湖市太阳能光伏发电获得了较快发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关于促 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促进巢湖市地面光 伏电站有序快速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期为2015 — 2020年。
1、规划背景
(一)光伏产业相关政策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其 中集中式电站全国分为三类,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 元和1元的电价标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价补贴为每千 瓦时0.42元。
安徽属三类地区,标杆上网电价为1元/度。
2014年9月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_步落实分布 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即 分布式新政”)。
该通知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 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就进一步 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提供了政策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发展光伏产业的意义,开展光伏发 电的前期规划,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各种大型公共建筑物 屋顶发展屋顶式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 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 站。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 相结合,促进农村居民生活改善和农业农村发展。并从项目融 资、电网接入等方面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 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10号, 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光伏示范区,并加强对分布式光伏 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和管理。
《安徽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思路研究报告》提出:我省 争取国家地面光伏指标,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扩大我省 光伏发电规模;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企业和工业园区建设分 布式光伏发电,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 鱼塘、湖泊等资源,推进光伏电站建设。
2015年5月,安徽能源局下发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 步加强光伏电站项目开发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发改委加强 光资源及站址普查,制定本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并保障项目 有序进行。
2013年6月,合肥市政府下发了《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4年8月,合肥市政府下发了《合肥市关于加快光伏推 广应用的补充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
(二)光伏产业发展趋势
我国是能源消耗大国,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2014年我 国全社会用电量达5.5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仅次于 美国,位居全球第二。
从能源结构可以看出,我国的发电仍是以火电为主,世纪新能源网 及光伏发电占的比重很小。以煤炭为燃料的火力发电,虽然发 电成本低,但是煤炭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总有一天会枯竭, 并且火力发电会产生大量温室性气体,以及S02等有害气体, 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成熟和建设成本的降低,以世纪新能源网、光 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在我国发展迅猛。
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6520MW(绝大部分为光伏发电),同比增长67.0%,其中甘肃、 青海、新疆和内蒙古等地位居前列。2014年,全国并网太阳能 发电量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0.8%。
近年来中东部地区太阳能发电也取得了较快发展,2014年 中东部地区新增装机容量达5600MW,占全国的53%,其中江苏省新增1520MW,仅次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新增 970MW,居全国前列。
数据显示,近6年来我国发电总装机容量增长速度在 8.85%,火电、水电、核电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7.17%、 7.71%和14.81%,而光伏的平均年增长率为391.14%,呈现出一种爆发式增长态势。
由于光资源分布不平衡,我国的光伏产业最早从西北部开 始发展,从已建成的光伏发电站运行情况来看,年利用小时数 能达到1500以上。但是受电网消纳能的限制,西北部光伏发电发展受限,而中东部是我国的负荷中心,用电需求紧张,因 此最近几年来我国光伏电站建设呈中西部均衡发展的局面。
光伏电站的特点是占地面积大,我国中东部地区土地资源 十分紧张,因此我国的光伏电站形式由当初的集中式地面电站 和屋顶分布式光伏向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多种形式发展。
大型地面式光伏电站是最早的光伏电站形式,其特点是电 站规模大、电站成本相对较低,在我国新疆、内蒙、宁夏等大 型光伏基地,均是以大型地面式光伏电站为主。
渔光互补是在渔塘、湖泊等地方建设光伏电站,实现渔业 养殖和光伏发电互融互补,实现“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展 模式。
农光互补是将太阳能发电与农业种植相结合的一种技术, 可以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现设现代高效农业综合经济体,一般形式是光伏农业大棚。
二产业基础
(一)产业现状
“十二五”以来,在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带动下,我省太阳能 光伏发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同时随着金寨、芜湖等地面光伏 的投产,我省光伏总装机容量接近500MW。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光伏发电统计信息, 2014年安徽省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430MW(其中分布式 为180MW),截止2014年底,全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 510MW(其中分布式为250MW)。
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下 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 号,明确2015年全国光伏建设思路和建设规模,安徽省2015 年新增光伏电站规模为1000MW,其中400MW专门用于光伏 扶贫县的配套光伏电站项目。
巢湖市现有中广核(20MW)、睿阁(40MW)、阳光电源 (50MW)等110MW在建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 预计2015年底并网发电。中节能、晶澳、中南光电等在谈及 签约项目10个,总容量约为350MW,总投资约32亿元,目 前各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二)资源现状
巢湖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东经117°25〜117°58',临 近长江,环抱巢湖,周边分别与肥东、全椒、含山、庐江、无 为接壤。
巢湖市下辖12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 88万。
巢湖市具有发展光伏应用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主要体现 在光照资源充足、土地资源丰富、电网接入方便等方面。
合肥市对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加上巢湖市丰富的光伏 产业资源,使得巢湖市成为光伏产业发展的理想投资地,也为 巢湖市发展光伏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2013年10月份 以来,阳光电源、中广核、中节能、晶科电力等企业已来巢考察,均有意向在巢湖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其中中广核在栏 杆集镇获得2014年20MW光伏电站建设指标、阳光电源在苏 湾获得2015年50MW光伏电站建设指标。
1、光资源条件
我国有着十分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全国各地太阳辐射总量为3340〜8400[MJ/m2],中值为5852[MJ/m2]。从中国太阳辐射总量分布来看,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等地的辐射量较大,分布的基本特点是:西部多于东部,而南部大多少于北部(除西藏、新疆外)。
巢湖市属于光资源可利用区。
在参考巢湖气象观测站的日照百分率观测数据和合肥辐射 站太阳总辐射实测资料,并通过经验公式推算太阳总辐射,对 巢湖太阳总辐射、日照时数、日照百分率等参数进行了统计分 析,得出以下结论:
(1) 巢湖地区属我国内陆城市,纬度为中国南北过渡地带, 历年太阳能平均总辐射量为4339.52 MJ/m2,属于《太阳能资 源评估方法》(QX/T 89-2008)的“资源丰富”等级。在技术条件 适合的情况下,比较适合规模化利用太阳能资源。根据 1981-2010年累年气象统计资料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97.5小 时,平均每天为5.20小时,太阳能利用价值为中等偏上。
(2) 巢湖太阳总辐射5月和7月最高,12月和1月最低, 总体呈春夏大、秋冬小的单峰型分布特征。巢湖地区5至6月 阴雨天气较多,日照辐射受天气影响较大,巢湖正午太阳时 11〜13时的平均日照时数最长,即一天中最有利太阳能资源利 用的时段是中午。
(3) 巢湖地区的太阳能资源相对较稳定,但长期统计显示主 要是在季节方面有明显的日照辐射量差异,在太阳能利用方面 应考虑太阳能在少数年份不稳定性所产生的问题,对于使用要 求严格的地方需要相应的解决措施,如加大蓄热量与贮电量、 使用节能设备预留辅助设施等采用合适方案解决。
2、光伏用地资源条件
根据2015年巢湖市土地利用现状图,巢湖市土地总面积 为306.92万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87.54万亩,占土地总面 积的61%,建设用地36.6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其他 土地面积82.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7%。水域面积93.80 万亩(其中巢湖水面69.63万亩)。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拟选用一般农用地、未利用地、水域等, 据巢湖市国土、规划、林业、水务、农委等部门现场实地考察, 适合开发建设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地面总面积约59990亩。具体 如表2-2所示:
3、光伏电站接入系统现状
截至2014年底,巢湖境内有统调火电厂1座,即华能巢湖 电厂(2 x 600MW),世纪新能源网场1座,即巢湖观湖世纪新能源网场(2 x 49.5MW), 总装机容量1299MW。
截至2014年底,巢湖电网拥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13座, 总变电容量1429MVA,其中220kV变电站3座,变压器5台, 总变电容量750MVA。110kV变电站11座(不含用户变),变压器 17台,总变电容量679MVA,线路共22条,总长度281.82公里。 35千伏变电站10座,变压器19台,变电容量158.5MVA,线路 21条,长度196.963公里。巢湖电网变电站情况汇总表见表2-4 所示。
2014年年底巢湖35kV及以上电网现状接线示意图见如图2-5所不。
4、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的限制因素
根据《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979-2012,地面光伏 电站的站址选择应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地区 自然条件、太阳能资源、交通运输、接入电网、地区经济发展 规划、其他设施等因素全面考虑;在选址工作中,应从全局出 发,正确处理与相邻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矿企业、城 市规划、国防设施及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关系。
综合考虑各场址交通运输条件、地质条件及电网接入条件 等,2015-2020年可建设地面光伏电站总规模为1GW。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规划建设地面电站规模约1000MW,其中地 面480MW,农光互补460MW,渔光互补60MW。
结合巢湖地区光照资源以及周边地区已并网项目的运行情 况来看,巢湖地区地面光伏电站项目25年平均年利用小时数 约1000小时,据此推算10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年平均上 网电量约10亿千瓦时,目前当地光伏发电标杆电价为1元/千 瓦时,地面光伏发电年均产值为10亿元,具体经济指标见表 3-1。
(二)年度实施计划
依据巢湖电网2015-2020年发展规划和地面(主要分为地 面电站、荒山治理、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条件, 确定2015-2020年巢湖地区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为1GW, 分年度有序实施,具体年度建设计划详见表4-3。
1、2015年实施计划
根据发展目标,2015年规划建成地面光伏电站总规模为 200MW,其中荒山治理50MW、农光互补80MW、渔光互补 20MW、地面电站50MW,具体见表4-4。
2、2016年实施计划
根据巢湖电网2015-2020年发展规划,016年巢湖220kV 电网无新、扩建变电站的计划;110kV电网计划新建巢北变 (50MVA)、扩建槐光变(50MVA)和岗岭变(50MVA) ;35kV电网 新建沐集变(10MVA)、增容坝镇变(6MVA更换为10MVA)和庙 —变(3.7MVA更换为10MVA)。2016年巢湖电网新增110kV 及35kV变电容量较多,进而接纳光伏电站的能力有相应提高。
结合电网接入条件,2016年巢湖市规划新建160MW地面 光伏电站,具体见表4-5。
3、2017年实施计划
根据巢湖电网2015-2020年发展规划2017年巢湖220kV 电网计划扩建庙集变(180MVA) ; 110kV电网新建栏杆变 (50MVA)、扩建凤炯变(50MVA) ; 35kV电网新建海如变 (10MVA)。2017年庙集变新增1台主变将大大提高其接纳光伏 电站的能力,该供区内可适度开发新的地面光伏电站。
结合电网条件,2017年巢湖地区规划新建130MW光伏电 站,其中地面电站70MW、渔光互补电站40MW、农光互补电 站 20MW
4、2018-2020年实施计划
巢湖市规划地面光伏电站主要集中在巢湖市的西北部,即 220kV庙集变供区内,但该供区内的接纳能力有限,再考虑巢 湖市2015-2017年光伏电站实施计划实施后,220kV庙集变供 区内的电源装机已超过400MW(含世纪新能源网及其他电源),接纳能力 已经饱和。鉴于此,巢湖市西北部剩余规划地面光伏电站需通 过220kV汇流站才能送出,即2018年可考虑在光伏电站分布 较多的柘皋镇、庙岗乡、炯炀镇的中间区域建设1座220kV汇 流站,将汇流站周边光伏电站升压至220kV电压等级送往 220kV及以上电网消纳。
结合电网条件2018年巢湖市规划新建200MW光伏电站, 其中地面电站100MW、农光互补电站100MW。2019年巢湖 市规划新建210MW光伏电站,均为农光互补电站。2020年巢 湖市规划新建100MW光伏电站,均为农光互补电站。
以上结论仅根据巢湖电网2015-2020年规划情况进行分析 得出的,但考虑到电网规划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所以具体项目 实施需结合电网实际条件和电站建设条件,开展相应的接入系 统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分析,以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五、保障措施
(―)加强资金保障体制
设立光伏电站示范应用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点示范工程 建设。
对按规定期限内并网投产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给予一定的 奖励。整合现有财政渠道,完善光伏资金支持制度,进一步完 善光伏电站投资、电价、税收和并网等激励政策。
(二) 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减少、简化审批程序。对新能源产 业领军企业、重点项目申报等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新能源产业 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健全政府信息网络,向企业界及时发 布新能源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使企业家能及时、全面、准确 地了解产业政策。
(三) 增强电网支持力度
大规模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并网发电,将对区域电网运行 的安全、稳定提出更高的要求,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电网支持, 同时根据巢湖市光伏规划,加快电网改造,建设适应巢湖市新 能源发展需要的智能电网。
(四) 强化督查考核机制
研究建立光伏电站绩效评估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 务,明确责任分工,并纳入全省年度目标管理。按照国家统一 部署,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制定光伏电站绩效考核指 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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