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科技部关于批准建设第三批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国科发基[2015]329号),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电科院)现正式启动“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筹建工作。按照《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一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
“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1.新能源资源数值模拟与发电功率预测。
2.新能源并网安全稳定机理与智能控制。
3.新能源与储能优化调度及风险防御。
二、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建设期内,完成“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任务,并通过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验收。
2.围绕实验室建设总体目标,策划实验室的科技发展战略,全面负责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吸引、支持和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构建学术团队,形成一支有国内外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队伍。
4.组织承担国家(含国际合作)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含专利、学术论文、论著,以及国家、国际科技成果奖励),提升实验室的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
5.促进实验室研究工作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实验室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开放共享。
三、实验室主任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可放宽至65周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拥有正高级职称或属于“千人计划”专家等海外引进高端人才。
2.长期从事新能源发电并网及相关技术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或学术带头人,研究成果得到国际、国内同行认可,具有管理大型实验室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对本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有创新性构想。
5.每年能保证在实验室工作8个月以上。
四、实验室主任业绩考核
1.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依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5年,视届满考核结果可续聘一期。聘任合同明确规定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者作为责任人应完成国家电网公司和依托单位对实验室下达的各项科研及经营管理任务。
2.年度考核:建设期内,依托单位根据实验室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年度运行管理业绩进行考核;建设期后,依托单位根据实验室年度运行管理业绩进行考核。若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托单位有权提前解除聘任合同。
3.届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依托单位和实验室相关主管部门对5年内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业绩总体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五、依托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
1.实验室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依托单位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的科研项目启动资金,并配备相关科研团队。
2.实验室具有独立开展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的条件。
3.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办公、科研、实验条件。
4.根据实验室研究工作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依托单位每年安排必要的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专项经费。
5.优先安排实验室承担该领域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六、实验室主任相关待遇
1.薪酬实行年薪制,采用基本工资加年度绩效考核的方式确定,收入水平及福利待遇与中国电科院业务部门(研究所等)主要负责人相当,具体面议。
2.给予依托单位正式员工编制,非北京市户籍人士可按照北京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申请落户。
3.提供一套60-70平方米的两居室人才引进租赁住房供聘用期内居住使用。
七、申请者需提供的个人资料
1.个人简历,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扫描件)。
2.近5年的主要科研成果简介,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及引用情况证明材料。
3.两位同行业专家的推荐信(扫描件)。
4.本人受聘后对实验室的工作设想和预期目标。
八、时间安排
1.申请者请于2016年1月6日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中国电科院招聘电子邮箱。
2.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需参加应聘答辩,举行答辩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dkyzp@epri.sgcc.com.cn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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