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宜城市多举措规范使用林地行为。
一是强化依法保护林地的意识。宜城市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要求,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林地保护意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关系,强化对保护林地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把林地保护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
二是全力支持用地单位依法使用林地。今年以来,世纪新能源网和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单位陆续进入宜城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宜城市按照《森林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规范世纪新能源网和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通知》要求,既积极支持新能源发展、又按照规定督导其依法使用林地;既积极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又保证依法使用林地不越红线,确保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两不误。
三是加大对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在积极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方便的同时,宜城市对全市使用林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流形式,不走过场”的要求,对全市各项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情况进行摸排清理,对未经批准违法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立案查处,对已经批准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回头看”,防止超范围违规使用林地。
开春以来,宜城市已为拟使用林地的13家建设单位提供了书面初审意见,为4家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同时,加大了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力度,已查处林地违法案件3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规范了使用林地行为。 (宜城市林业局黄世康 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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