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约6,64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方大集团于2016年7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约3,218万股,发行价格为14.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约4.70亿元,扣除新股发行费用约1,0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约4.60亿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15日到位。
根据方大集团《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资如下项目:
方大集团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通过增资或借款的方式,由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实施。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方大集团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止,方大集团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约6,645万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同日,方大集团还发布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中提到,报告期内,方大集团新能源光伏产业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宣风镇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南昌市 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6.3MWp停车场遮阳棚光伏电站两个募投项目已先后并网发电。方大集团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三个总装机容量39.3MWp的光伏电站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月12日取得了证监会核准批文,8月1日,方大集团完成股份发行上市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4,70亿元,有力增强了资金实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太阳能光伏业务规模,给方大集团带来较稳定的收入和利润,增强了盈利能力,提升了综合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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