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审批[2016]266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双辽庆达与畜牧业相结合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
双辽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双辽庆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双辽庆达与畜牧业相结合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备案的请示》(双发改字【2016】148号)收悉。经审核,该项目符合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
一、项目名称:双辽庆达与畜牧业相结合1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二、 建设地址:双辽市服先镇。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00兆瓦光牧结合发电电站;安装377410块单块组件容量为265WP的多晶硅光伏发电组件,光伏电站整个方阵场内共配置90台500KW*2集装箱式逆变器,光伏阵列分为90个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由1个集装箱式逆变器、1个箱式升压变压器组成。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9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131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1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26941万元,银行贷款59000万元。
五、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已正式开工建设,此文件长期有效,无需办理延期手续。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各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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