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经济开发区自2014年11月被列入“国家 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以后,多措并举推进国家 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截至今年10月底,该开发区已有12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总容量已达42兆瓦,全年可节约标准煤168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2000吨、二氧化硫排放1260吨、粉尘排放28560吨,节约用水210000吨。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工程有12个,预计至年底均可并网发电,将新增容量34兆瓦,总容量可达76兆瓦。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县开发区积极向企业宣传党和政府有关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动员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实施光伏发电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组织申报竣工的光伏产业项目,争取项目获得扶持政策的补助。
目前,该开发区已有12个光伏产业项目,共获得扶持政策补助1260.97万元。据介绍,实施光伏发电的公司,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每年可获国家、省财政每度电0.52元的补助及县里规定的头三年每年每度0.35元、后两年每度0.2元的补助。扶持政策激发了企业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我们现在正在洽谈,准备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共有5个,总容量近20兆瓦。”县开发区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该开发区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先后引进了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盐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海盐鸿禧电力有限公司、海盐中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及海盐迈尚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等光伏发电投资实体。据悉,目前在开发区注册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实体企业已有5家,注册资本已达2.1亿元。投资实体的不断增多,增强了光伏产业发展的竞争力,也为加快推进光伏产业的发展增添动力。
“我们还专门成立了项目推进部作为光伏发电的牵头服务部门,主要负责向实施主体推荐屋顶资源,组织召开光伏发电项目推介会。”县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主体具体介绍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好处,并对安全设备安装、维护、利益共享等作出公开承诺,区项目推进部负责见证项目签约、督促双方履约、出面协调纠纷等工作,切实保障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协议规定顺利推进。
与此同时,该开发区还分别建立了光伏应用“账本”,按照项目投建流程,分设在谈、备案、在建、并网发电、验收和通过等6类项目,实行项目精细管理,以便做好各个时期光伏发电项目的跟踪与分类管理。“政府政策的扶持、相关企业的引进以及政府部门的服务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县开发区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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