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当前,我国东北正面临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下跌以及供给侧改革“去产能”导致经济转型阵痛和能源环境清洁化的双重压力。国家主席习近平上任以来,三次深入东北调研,并发表系列重要讲话。2016年11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2016]62号文件。《意见》指出,未来将在东北地区研究建设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制定东北地区电力体制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扩大电能替代试点范围,全面实施世纪新能源网清洁供暖工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光伏暖民示范工程。在光伏电站年度建设规模中对东北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支持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东北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比例。
在党中央关怀下,东北各政府积极落实指导意见,开展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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